西南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始于1953年,1981年开始举办成人学历教育,1985年开始承担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主考任务,2003年成立继续教育学院。学院是学校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函授)、自考助学、在职培训等工作的教学及管理机构。学院现有沙坪坝校区校本部、四川、云南、广东、广西等5个函授站点,举办以法学专业为主的成人函授教育。学院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现有教职工61人,其中在编教职工17名。学院设有综合管理科、教务科、培训部、自考办公室、学生管理科5个科室。
经过半个多世纪发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规范,同时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完善的管理办法和严密的组织机构,其办学水平在国内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以办学特色鲜明赢得了良好的办学信誉,多次被评为省、部、市级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先进单位。1992年学校被国家教委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单位”,同年被司法部评为“函授教育先进单位”;1996年学校在司法部函授、夜大学教育评估中名列部属院校之首;1997年学校被国家教委评定为“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主考学校”;2004年、2006年、2008年、2010年、2012年连续获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两年一评的“成教学历学籍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一、学校概况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家首批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入选高校。
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合并当时的重庆大学、四川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等法律院系,挂牌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7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同年8月,经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同年10月,成为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2017年,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西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是学校对外承担党政干部与企事业单位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和专门机构。学院下设法治类、党性教育类、律师仲裁类等项目中心,党性教育培训主要在开展遵义会议精神及红岩精神培训,培训学院是西南政法大学开展社会服务与实现多元化人才培养的重要窗口。学院集合端师资、丰富科研成果、广泛实践经验,面向全国各级党政干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能力提升、知识更新及党性教育,针对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的特点与需求,采取课堂教学、座谈交流、案例研讨、现场参观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干部教育培训水平。截至目前,学院共承办各级各类培训班近3000期,培训人数近160000人次,受到参训单位的普遍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培训特色
(一)雄厚的教师专家队伍
学院汇集了以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委党校的著名高校的一流教授和具有丰富经历的有名的实战专家组成雄厚的师资阵容,学院派和实战派有机结合,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互补充,避免坐而论道,确保培训效果。
(二)一流的培训管理服务
学院有一支长年从事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专职管理队伍,本着“学员至上,质量为本”办学理念,班主任老师全程跟踪及管理班级,建立班委组织,严格考勤、上课、现场教学及研讨,建立学员学习档案,以学员为中心,全程跟踪学员的学习和进展,全心全意为学员服务,并及时将学员问题反馈给授课老师,授课老师根据反馈进行调整,确保每位学员都学有所获。
(三)先进的教学模式方法
线下教学中运用了融课堂教学、专题研讨、案例分析、情节模拟、现场教学、体验式学习等一体式教学方式,既夯实学员理论知识,又提升实践能力,通过参观考察实践、亮点单位学习、红色革命传统教育等现场教学方式,着力提高学员的党性修养,提升实战能力,拓宽视野,以及增加团队的凝聚力。
线上教学拥有完备的线上管理系统,采用线上课程系统签到形式,对学员的课堂学习出席情况进行管理和统计,通过作业、问卷、考核的多样化评估形式,对学员课程学习情况进行管理。学员可在任何场所学习,通过多种终端在线学习课程,图文并茂、丰富多彩的人机交互界面,更有效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
(四)优良的培训学习效果
通过我们充分的前期准备,完善的培训流程,细致的后勤服务,注重实效的课程设置,力争让每位学员在西南政法大学的学习经历成为丰富学识、开阔视野、提升综合能力的过程,从而实现预期培训目标和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三、培训模式
线下集中面授学习(理论授课、案例分析、现场教学、体验式学习等);线上学习(录播、直播等相结合);混合式教学(面授学习、线上学习等相结合);
四、教学管理服务
(一)课堂管理
1.选派经验丰富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为培训班授课;
2.选派1-2名经验丰富的专职班主任负责日常教学、生活和纪律管理;
3.成立临时班委组织,开展自律管理;
4.负责组织教学实践;
5.执行《西南政法大学培训学院培训管理标准化流程》;
6.执行《西南政法大学培训学院培训质量管理体系》。
(二)培训服务
1.提供机场、火车站接送;
2.负责学员住宿、用餐及交通的安排;
3.负责组织开班典礼、集体合影以及结业典礼、颁证仪式;
4.提供学员手册、学习用品、教学资料袋、合照1张、证书1本;
5.提供课间开水,茶杯、茶点、茶叶、咖啡及常用药品。
五、优选课程
类别 | 课程 | 学时 |
业务提升 | 中国商事仲裁现状及其发展 | 4 |
国际仲裁发展综述与实务解读 | 4 | |
商事仲裁发展的新趋势 | 4 | |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 | 4 | |
仲裁庭与机构人员如何协同推进仲裁程序妥善解决纠纷 | 4 | |
仲裁裁决书的制作 | 4 | |
现代商事仲裁理念与实务问题分析 | ||
商事案件庭审技能与裁决书制作实务 | ||
金融合同纠纷裁判思路与法律实务 | ||
仲裁新司法解释解读 | ||
互联网金融法律问题分析 | ||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解读 | ||
仲裁员履职实务要点 | ||
知识产权仲裁实务解析 | ||
涉外种菜种的法律问题及其解析 | 4 | |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新发展及其仲裁制度的衔接 | 4 | |
仲裁司法审查司法解释的的新动向 | 4 | |
民法总则解读 | 4 | |
民商事合同违约认定与救济实务解析 | 4 | |
电子上午合同的法律发展与应用 | 4 | |
互联网金融法律实务 | 4 | |
法律谈判与调解的策略与技巧 | 4 | |
《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问题 | 4 | |
物权法司法解释实务解析 | 4 | |
电子数据证据的审查与判断 | 4 |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涉及仲裁部分的理解与适用 | 4 | |
民商事合同违约认定与救济实务解析 | 4 | |
互联网仲裁对仲裁机构服务的需求与挑战 | 4 | |
临时仲裁实操问题与利弊分析 | 4 |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读 | 4 |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解读 | 4 | |
仲裁文书规范性制作 | 4 | |
“两办”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 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文件贯彻落实 | 4 | |
庭审服务的操作技能 | 4 | |
仲裁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发展 | 4 | |
探讨调解和解之实务精髓 | 4 | |
仲裁员心理素质培养 | 4 | |
综合素能提升 | 国学智慧与心灵修养 | 4 |
危机处置与媒体应对 | 4 | |
孝道与法文化 | 4 | |
德治与法治 | 4 | |
团队建设与执行力 | 4 | |
大国崛起 | 4 | |
现场教学 | 模拟庭审 | 4 |
六、师资队伍
岳彩申,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西南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重庆市首届高校创新团队带头人,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两江学者”特聘教授,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仲裁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导师组导师。
唐 力,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副会长,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入选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市教学名师,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仲裁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导师组导师。
杨建学,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仲裁学院执行院长,应用法学学科带头人,中国环境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仲裁学院教授,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导师组导师。
李 燕,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会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获重庆市委市政府公务员嘉奖,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第十一届教师奖,第三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重庆市第二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中国仲裁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导师组导师。
孙 鹏,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首届“西政名师”,重庆市名师,重庆市 “十大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大连、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仲裁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导师组导师。
陈 志,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重庆两江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遵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仲裁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导师组导师。
谭宗泽,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研究员,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仲裁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导师组导师。
徐泉,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规划办主任,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仲裁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导师组导师。
张建文,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俄罗斯法研究中心主任,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信息法制研究所所长,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仲裁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导师组导师。
张 平,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全国政法院校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仲裁学院教授,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导师组导师。
孙 鹏,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广岛修道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物权编课题组成员;担任(含曾担任)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咨询专家;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专家;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赵万一,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广东佛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等。
秦 涛,江苏常州人氏,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法律史学博士、教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文史版)主讲专家。已录制播出节目《诸葛亮之道》《黑白曹操》《商鞅传奇》等40余集,著有《律令时代的议事以制》《礼法之维》等8种作品。
王学辉,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中国地方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行政程序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首批社科专家库成员,重庆市公证员系列评审高评委,重庆市人大内司委咨询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重庆市高院和五个中级法院特邀咨询专家,重庆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当代公法论丛》主编。
胡兴建,法学博士,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监察法学院副院长,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员,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研究员。2013年12月至2014年10月,参与重庆市委组织的“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调研”工作,参与撰写“关于重庆市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报告”,报告最终收入重庆市委四届五次全会资料汇编。2016年6月-2017年6月作为“双千计划”培养人员在重庆市检察院挂职,任民行处副处长。2018年2月-2018年5月借调中央政法委研究室工作,主要参与2018年6月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重要文稿的调研起草工作。
樊美勤,西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从事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及教学工作,出版专著6部。